| 岑溪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宣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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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13 10:06 文章来源:岑溪市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 |
一、家电下乡的补贴对象和标准
我市具有农业户籍的农(居)民在家电下乡推广期间,到商务部门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购买中标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按商品销售价格的13%补贴给农民消费者。
二、实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时间
财政部、商务部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广西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
三、家电下乡的产品种类和标准
家电下乡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四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冰箱(含冰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在广西中标的四类家电产品有110个品牌1139种型号,其中彩电有9个品牌120种型号、冰箱有40个品牌407个型号、冰柜20个品牌156个型号、洗衣机有24个品牌288个型号、手机17个品牌168个型号。
四、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途径、手续和数量
我市农民如需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广西区域内指定的备案销售网点购买,在推广家电下乡期间每户农民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每类产品享受补贴不得超过1台(部)。
五、申领家电下乡补贴的办法、手续和地点
我市农民购买家电下乡后,应持购买产品的发票、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补贴产品专用标识卡、银行储蓄帐户(可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
六、家电下乡产品退货程序
1、对未申报补贴的,购买人到销售网点直接办理退货手续。
2、对已申报补贴备案但未领取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和购买人应与其原补贴备案机构联系,在注销相关信息后,办理退货手续。
3、对已领取补贴的,由销售网点和购买人到原补贴备案机构办理相关补贴资金退还手续后,办理退货手续。
七、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咨询、投诉电话:8222694(销售类)、8236510(补贴类)。
八、详细可查询www.jdxx.gov.cn.
岑溪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 |